简介

一、时间地点 大促销活动定于2月3日-6日在杭州和平会展中心(浙江农业展览馆)举行。其中2月3日为布展日(下午4点前参展产品布展完毕);2月4日-6日为展销日;2月6日下午3点撤展。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农办。 (三)协办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三、参展单位 杭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村等。 四、参展要求 参展单位只能销售自产或所在地农户生产的产品,不得代销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并确保销售的农产品可追溯;不得销售非农产品;不得转卖、转让、出租或私自拼摊展位。 销售的各类农产品必须是杭州本地产品,突出“本乡、本土、本塘货”和“土鸡、活鱼、时鲜菜”主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席令第十一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主要活动 (一)在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浙江农业展览馆)二楼B、C、D区块设置200个展位,销售有较高知名度的杭州本地名特优新农产品和鲜活农产品。 (二)在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广场设立活禽销售区,销售鲜活家禽。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促销活动的领导,成立2013杭州本地农产品迎春大促销活动组委会,市委宣传部和市农办、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工商局、城管委、卫生局、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局、公安消防局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促销活动的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杭州市•都市圈优质农产品迎新春大联展筹备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12〕207 号)的要求,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确保大促销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七、参展费用 大促销活动的场地展位、布展搭建、保洁保安、广告宣传等费用在杭州市农业会展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区、县(市)展销区域内的宣传和其他活动费用由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承担;参展企业的布展、产品运输、人员食宿和广告宣传等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主办介绍

杭州市人民政府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