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2020:越是艰难越向前

2020-12-29 浏览量: 435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人猝不及防,以人员聚集为特征的会展行业按下了暂停键。国际会展业损失惨重,国内会展行业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回望这一年,中国会展行业没有被疫情打倒,而是冲破重重阻碍,在艰难中坚定前行。

会展业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在2020年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各地政府结合自身特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会展扶持政策和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这些政策措施为各地会展业的恢复与发展写下了关键性的一笔。这里,节选部分城市会展新政和防疫举措,以窥一斑。

《济南健康会展二十条》发布

3月1日,为做好济南市会展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工作,山东国际会展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制定《济南健康会展二十条》,力求成为会展场馆的规范性操作手册。

《济南健康会展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立健康场馆宣传专区,提高客户健康防范意识;健全关联企业沟通监督机制,营造良好展会氛围;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实行岗位防控责任制;设置医护站,提供急救、咨询和应急服务;展会高峰期适当控制馆内人流密度;配备远程红外体温检测仪,快速进行健康筛查;建设展馆人、证、体温三合一防疫系统和核验闸机;全天候运行新风系统,保持展馆内空气流通,等等。

《济南健康会展二十条》力求为主办机构提供办展“说明书”,为参展人员撑起“保护伞”,为场馆后续开放运营指明“流程图”,为疫情过后济南会展产业的恢复发展贡献力量。

深圳制定《会展业相关惠企措施》

3月6日,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支持会展企业共渡难关,深圳市商务局制订深圳市会展业相关惠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分别从五个方面加大对会展企业的扶持力度。在统筹协调会展场馆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举办的展会,尽量满足其延期举办的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而取消的展会,做好解除合同相关工作。在提升会展场馆运营方面,支持深圳会展中心全面改造,支持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继续完善场馆建设和周边配套设施,提升会展场馆运营水平。在展会培育、展会成长、场租补贴、展会认证、品牌建设、绿色发展、国际会议、境内外组团参展等方面,对组展方、组团方及相关企业予以扶持,支持深圳各区结合实际对本辖区会展活动予以扶持。

青岛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3月18日,青岛市出台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会展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压力、发展壮大青岛市会展市场,多措并举,应对疫情给会展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会展企业渡过难关。

《意见》提出,要加大对会展项目的扶持力度。提高对贸易类展会的补助标准,对今年在青岛市专业场馆举办的展览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市场化贸易类展会,资金补助总额在执行原有会展政策的基础上上浮20%,单个展会上浮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增加对消费类展会的支持,对今年在该市专业场馆举办的展览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消费类展会,以2万平方米为基数,展览面积每增加1000平方米,补助1万元,每个展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加大对展馆招展引会的补助,今年新引进举办1万平方米以上展会(首次在青岛市举办)的数量,比2019年增加5个及以上的展馆,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成都发布首个《统筹疫情防控会展活动管理规范》

3月27日,成都市博览局以全国第一的速度印发《统筹疫情防控会展活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提出展会场馆方除做好门禁管理、公共区域管理、员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措施外,还要做好餐饮服务和酒店服务的防控措施,以保障糖酒会等大型展会的举办。

《规范》要求各区(市)县会展主管部门、会展产业功能区,各会展行业协会、会展场馆、展会举办单位、会展服务企业和参展参会人员,要明确责任,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一会(展)一方案”的原则,严格落实四川省市实时应急响应机制,精准防控,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会展活动举办单位要成立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落实防控责任。防控工作方案要报送属地会展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成都市博览局。

昆明下发《关于恢复开放会展公共场所的通知》

4月3日,昆明市商务局下发《关于恢复开放会展公共场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昆明全市各展览展示、会议论坛等经营场所全面恢复开放。昆明市出台复产复工后的指导性意见及承接会展活动的防疫措施,将招展引会、会议项目等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因地制宜出台对疫情期间延期举办和引进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其他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

昆明市出台的扶持政策优化了会议展览备案审批程序,积极出台展会等级评定、会议评估体系等行业标准,优化市场环境;对接保险公司资源增添险种,为会展活动申报活动取消险,减少损失;组织会展行业人才培训和线上专家探讨会;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展企业传递信息、反映诉求、提供服务,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

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会展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5月11日,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发布《上海市会展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就展会主办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做好展前准备、合理控制展会现场人流、确保场馆卫生、严密防范各类风险等作出相关规定,并建议参(会)展相关人员携带口罩进入展馆,控制会议、论坛及各类活动的数量和规模。

业内人士表示,该指南对上海的展会主办单位的要求设置了一定门槛。比如,展会主办单位应当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严密的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展会主办单位、场馆单位要提前采购足量口罩等防疫物资,落实工作人员发热“零报告”制度;所有活动参与人员落实实名入场制度,控制展会活动现场人员密度;如遇场馆内局部区域出现观众密集的情况,举办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坚决采取相应限流、分离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安、卫健部门接受指导。

湖北省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意见

防控工作。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基层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意见提出,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按照相关防控指引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5月19日,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省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意见提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强化行业、系统管理,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

郑州发布《郑州市会展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5月19日,郑州市会展业促进中心发布《郑州市会展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就展会主办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展前准备、合理控制展会现场人流、确保场馆卫生等作出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会展举办单位应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形成“一展一策”的疫情防控方案,制定严密的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全面负责协调会展的防疫、安全工作。

长沙发布《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会展活动指南》

5月29日,长沙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完成《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会展活动指南》,确保展会运行安全。长沙是疫情后最早复展的城市之一,对展会现场管理、过程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创新尝试,力求在实践中摸索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安全运营的展会模式。

青岛即墨区扶持延期展览项目资金上浮20%

6月2日,为促进会展业复工复产,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会展业的影响,促进会展经济平稳发展,即墨区出台《青岛市即墨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会展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推动会展业复工复产、提升服务保障。根据各级政策要求会同属地部门做好会展业疫情防控,帮助会展企业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根据政策要求推动安全有序办会办展。

业内人士认为,会展业发展繁荣对于拉动住宿、餐饮等行业发展效果显著。为应对疫情影响,应提前谋划布局招展引会工作,制定协同招引、推介走访、培育引进计划;用好《即墨区扶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会展数量、规模、实效。加强线上展会活动工作指导,推动展会创新。

福州出台《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

6月16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明确通过加大必要展会补助力度、提高展会招揽奖励标准、给予场馆场租资助、给予政务勤务保障资助等措施重启福州会展业工作。

对原计划于今年2月至6月举办但因疫情延期,经福州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批准可重新举办的必要展会,符合资助条件的,对主办方的资助资金标准在《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单个展会资助增幅不超过50万元。

对符合《管理办法》奖励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原有的奖励基础上再增加30%,单个展会招揽奖励增幅不超过20万元。在疫情期间举办且符合《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必要展会,给予主办方场馆场租资助。

《南京市会展活动疫情防控行动指南》发布动画视频

7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会展业办公室、南京市会议展览业协会联合河西集团南京国际博览中心联合出品《南京市会展活动疫情防控行动指南》动画视频。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南京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对即将开展活动的前期防控要求与现场保障措施进行严格部署,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办好“放心展”“安全展”。

与此同时,南京市贸促会、南京会展办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贯彻落实《南京市会展活动疫情防控管理规范》,在保证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承接、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和展览活动。

北京市发布复工复产普惠性政策工具应用指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北京密集出台一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为了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于8月份编制《北京市复工复产普惠性政策工具应用指南(第一批)》。

该项指南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梳理市区两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汇成五大方面114条政策提出的。按照“一条政策工具、一张应用指南卡片”的方式,该应用指南的每张卡片都列出了政策工具的文件依据、服务内容、条件要求、办理流程、服务部门、联络方式等关键内容,让政策变得直观简练,应用更便捷。

业内人士表示,114条政策“干货”帮助企业精准查找不同的政策工具,也便于各级政府部门更好地掌握和使用政策工具,提高主动服务企业的能力,抢抓时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

天津市发布疫情防控指南管理会展活动

8月10日,天津市发布《天津市会展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就会展活动人员进入、人流量控制、餐饮管理等问题提出要求,并提出禁止在展会期间进行促销、表演、抽奖等易引发人员聚集的活动。

《指南》要求采取线上预登记、错峰观展、人员限流、实名入场等方式,对展览活动参与人员实施登记和健康排查。展览活动的进馆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天津健康码,佩戴口罩。复展后场馆内瞬时人流原则上不得超过场馆有效使用面积(展厅面积去除馆内搭建面积)最大承载量(1人/㎡)的50%(不超过0.5人/㎡)。随时掌握现场人员密度及流量,及时启动限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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